宗旨:
- 鼓励青团运各阶级领导层积极带动组织,提高组织的形象与知名度。
- 塑造良性竞争,互相学习以提高领导及管理组织的素质。
资格 : 必须是合格州分会/县会/支会
申请条件
- 申请单位必须在改选年改选后一个月之内呈上一整年的活动计划书。
- 在活动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呈上活动报告。(包括相片和剪报等资料)
- 必须呈交该年的财政报告、秘书报告和全年活动报告。
评审单位: 青团运执行理事会
评审规范
- 活动规划(10%)
- 活动数量/质量(大型活动)(20%)
- 参与对内及对外活动(20%)
- 活动报告以及年报(20%)
- 推荐(10%)~来自县会对支会以及州会对县会之推荐
- 整体表现(10%)
- 宣传(10%)- 布条、网络宣传、登报、媒体合作单位等。
- 最活跃支会奖 – 3个 奖状+ 奖金 RM500
- 最佳表现县会奖 – 1个 奖状+ 奖金 RM1000
- 最佳表现州分会奖 – 1个 奖状+ 奖金 RM2000
申请流程: 5月1日开放申请;5月31日截止;6月进行审核;7月于全国代表大会时颁 发奖项
- 参与对内及对外活动(30%):对内参与以及配合中央/各州分会/县会/支会之活动,对外代表青团运出席其他团体及政府官方活动同时与地方组织建立良好关系。
- 推荐(10%):来自县会对支会以及州会对县会之推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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